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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法学院校训

天津大学校训为“实事求是”天津大学校训由建校初期北洋大学原校长、著名法学家赵天麟首倡赵天麟任校长期间(1914-1920)总结北洋大学办学经验,概括出“实事求是”四个字,以之教导学生,遂成为校训。天大法学院校训?更多详情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天大法学院校训(1)

天大法学院校训(1)

天津大学校训为“实事求是”。

天津大学校训由建校初期北洋大学原校长、著名法学家赵天麟首倡。赵天麟任校长期间(1914-1920)总结北洋大学办学经验,概括出“实事求是”四个字,以之教导学生,遂成为校训。

“实事求是”一词出于《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文中说刘德“修古好学,实事求是”。赵天麟以这四个字首倡于北洋大学。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待科学技术知识,端正学风。赵天麟坚持严字当头,以讲求高质量为教学目标。

天津大学在继承这一优良校训的基础上赋予了新的内涵,即办事求学,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诚实守信,并注重求索真相,开拓创新,把握规律。天津大学继承了北洋大学的优良校风和学风,恪守“实事求是”的校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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