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运动员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上述出自《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4年1月10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1运动等级证书及划分
运动员技术等级是国家对运动员技术能力的一种体现和认可,国家为获得相应技术等级的运动员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
这一形式自1958年就开始存在和实施了,从原国家体委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证书一直沿用至今,是运动员荣誉的体现和能力的证明。
运动健将
在中国一般分为: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这五个技术等级。在五个运动技术等级中,运动健将是最高称号,由国家体委授予。国际上还会有国际健将级别,其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三名的运动员(各个项目有所差别)
中国运动健将证书由国家体委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规定的条件批准授予,并颁发证章、证书。
国际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杯(个人)、世界锦标赛(个人)前八名;
(二)国际特级大师;
(三)国际象棋奥林匹克团体赛:冠军100%(男4人、女3人),亚军80%(男3人、女2人),第三名60%(男2人、女2人),第四至六名40%(男2人、女1人),第七至八名20%(男1人、女1人);
(四)四年内,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之标准分(见胜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