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一种由法律机构或者执法人员常用的惩罚方法。其中“坦白从宽”是指当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全面、真实的坦白交代时,将会受到更轻的惩罚;而“抗拒从严”则是指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提供有关罪行的信息或者认罪态度不好,那么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这种惩罚方法的目的是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揭露自己的罪行,以便法律机构及时掌握案件真相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对于那些抗拒配合调查或者认罪态度不好的犯罪嫌疑人,则会受到更严厉的打击和法律制裁,以起到惩罚作用和警示作用。
这两个成语的意思是:如果犯罪分子能够明明白白认认真真交代自己的问题,那么可以从宽处理,反之,如果死不认罪,则会从严处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意思是对于彻底如实地交代其犯罪事实的犯罪分子要从宽处理,对于拒不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的,要从严处理。坦白与抗拒,必须以犯罪事实的存在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