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世界助残日。
1992年10月14日第47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助残日”。
1982年,联合国做出决定,在全世界开展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呼吁各国政府关注残疾人问题,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促进残疾人与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共享社会文明的物质成果。1992年,在联合国大会上,许多第三世界的国家提出继续开展联合国十年活动,以继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过大会讨论决定,每年的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提醒各国领导人关注残疾人问题,呼吁社会继续不断地为残疾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残疾人是我国的一类弱势群体他们有些身体上有缺陷,有些是眼睛上,耳朵上有一些问题,中国的社会上有很多的残疾人,他们在社会上受不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所以,全国助残日就此诞生。1992年10月14日第47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助残日”。
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中国助残日
世界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 1976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国际残疾人年”的主题为“全面参与和平等”。
1982年,联合国宣布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 为纪念这十年,1992年10月14日四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求实现“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和世界行动纲领》的改善残
疾人的处境,以期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 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目前全球共有6亿多残疾人,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每年12月3日纪念国际残疾人日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残疾问题的理解,鼓励人们维护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权利和幸福。
同时也是为了增加残疾人融入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时所获得的成就感。